关于开展广东省2024年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招募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5-06 来源:外国语学院

各学生班

2021年起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,团广东省委、省文明办、省委农办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教育厅、省科技厅、省财政厅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乡村振兴局决定扩大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实施规模,在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的指导下,共同实施广东高校毕业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 (含原“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”,以下统称“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”)。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作为西部计划在广东实施的地方项目,服务地为粤东粤西粤北地区12个地市以及肇庆市、惠州市龙门县的乡村,每届志愿者脱产开展23年乡村振兴志愿服务。为进一步引导和鼓励我校毕业生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,现将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工作内容

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的服务岗位包括驻镇帮扶工作队服务岗、乡镇综合服务岗、产业园区服务岗、乡村教育服务岗(含“希望乡村教师计划”)、乡村学校社会工作服务岗(含“一校一社工”)、“百千万工程指挥部”专项服务岗等。(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

 

二、服务单位、岗位需求

根据服务地岗位需求,2024年计划新招募选派志愿者约1000人(在岗约5000人)。主要到粤东粤西粤北地区(汕头市、韶关市、河源市、梅州市、汕尾市、阳江市、湛江市、茂名市、清远市、潮州市、揭阳市、云浮市)及肇庆市、惠州市龙门县的基层乡镇,围绕产业振兴、人才振兴、文化振兴、生态振兴、组织振兴等方面开展乡村振兴志愿服务,服务期原则上为2-3年。

 

三、招募对象

2024年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。

 

四、选拔条件

  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热爱祖国、热爱人民、热爱社会主义,理想信念坚定,思想政治素质好;

(二)中共党员(含预备党员)或共青团员优先;

(三)有志于扎根基层、服务乡村振兴,具有吃苦耐劳、无私奉献的志愿精神;

(四)遵纪守法,服从安排,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;

 

(五)身心健康,符合项目体检及心理素质要求,具备胜任基层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;

(六)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(在读研究生须经就读院系和导师书面同意);

(七)特定岗位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背景和相关经历;

(八)同等条件下,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,优秀大学毕业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校级青马学员优先录用。

 

五、报名方式

(一)个人网上报名

参加“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”的报名人员可通过手机端点击“i志愿”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进行报名(下附报名二维码)。


注意:报名“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”的志愿者请同步在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”官网http://xibu.youth.cn中填报相关信息。

(二)学院审核

  请报名人员将《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》(可在西部计划报名信息系统下载打印)、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报名信息汇总表(附件2)《西部计划志愿者家长知情同意书》(附件3)等材料纸质版最晚于5月13日下午17:00前提交至学院辅导员骆乐老师处。学院统一审核,审查报名学生综合情况经公示无异议后上交学校团委,

(三)选拔考试

具体形式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委员会

202456


附件下载:

附件1:广东省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岗位及专业名录.docx

附件2: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志愿者报名信息表.xls

附件3: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家长知情同意书.docx